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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药五加皮(批号220201)案)

2024-10-22 16:44     来源: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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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桂药监流稽罚〔2024〕9 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药五加皮(批号220201)案 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 914501007738837814 罗富文    当事人于2022年3月5日以90元/Kg的价格从生产厂家桂林同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五加皮(批号:220201,标识生产厂家桂林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共3Kg。2022年3月11日将上述批次药品以118元/kg的价格全部销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销售收入合计为354元。至今该公司共销售3Kg,违法所得共计35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叁佰伍拾肆元整(¥354)。
主动履行
2024年10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桂药监流稽罚〔2023〕9号-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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