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桂药监生稽罚〔2024〕22号 | 广西民生堂中药研制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红花(批号:230501)案 | 广西民生堂中药研制有限公司 | 91451300098028633T | 林虹羽 | 当事人于2023年5月5日至10日生产红花(批号:230501)共247kg,入库246.75kg,留样0.25kg。当事人销售红花(批号:230501)173.75kg,销售金额为45775.50元。当事人收到药品不合格报告后向使用单位发出了药品召回通知单,截止目前,共计召回红花(批号:230501)56.3453kg。本案货值金额共计65073.21元,违法所得共计31486.03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生产销售劣药红花(批号:230501)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红花129.0953kg; 2、没收违法所得叁万壹仟肆佰捌拾陆元零叁分(¥31486.03); 3、并处违法生产劣药红花货值金额(按十万计算)1.5倍的罚款,计壹拾伍万元(¥150000.00)。 以上罚没款共计壹拾捌万壹仟肆佰捌拾元零叁分(¥181486.03)。 |
主动履行 2024年12月7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2日 | ||
相关附件:桂药监生稽罚〔2024〕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民生堂公司红花).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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