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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白头翁案)

2025-06-03 08:52     来源: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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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桂药监南分流稽罚〔2025〕1号 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白头翁案 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 914501007738837814 罗富文    当事人销售劣药白头翁(批号:2312026)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9.6元(壹佰贰拾玖圆陆角)。 主动履行
2025年6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桂药监南分流稽罚〔2025〕1号-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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