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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百色市蓝宇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劣药氧案)

2025-06-24 11:47     来源:药品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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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桂药监生稽罚〔2025〕9号 百色市蓝宇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劣药氧案 百色市蓝宇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91451000619818076D 黄明柳 生产销售劣药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自动履行,自当事人2025年6月20日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25年07月04日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06/17
附件:桂药监生稽罚〔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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