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桂分药流罚〔2025〕1号 | 广西宝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火麻仁(批号:240101C087)案 | 广西宝朗医药有限公司 | 914503232000205163 | 金启学 | 广西宝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火麻仁(批号:240101C087)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广西宝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火麻仁(批号:240101C087)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火麻仁(批号:240101C087)数量21.43 Kg; 2、没收违法所得642.33元(陆佰肆拾贰圆叁角叁分)。 |
主动履行 2025年7月18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7日 | |
相关附件:桂药分流罚〔2025〕1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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