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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的公告

2026-03-10 15:00     来源:药品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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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宗仙(身份证号:441881******127230)

我局对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源创医汇(广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一案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公司住所(广西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园中园B地块5号厂房),发现你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任何人员在场我局执法人员与你手机号(134****9866)电话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2026年1月13日,我局向你居民身份证所在居住地址(广东省英德市青塘镇建新村委会叶外组)邮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桂林药监限提〔2026〕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收件人拒绝签收该邮件,邮件退回。2026年2月13日,我局向居民身份证所在居住地址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关于商请协助送达执法文书的函》,2026年3月2日,我局收到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复函,复函称无法有效协助送达有关文书。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有效送达执法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桂林药监限提〔2026〕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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