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30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药监规〔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已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基准部分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修订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