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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7:4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药监局全面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药品监管职能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大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一)主动公开深入推进。落实自治区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措施、职责分工等。以“十四五”规划、检查抽检、执法办案、疫情防控等工作为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自治区药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978条。承办建议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答复并在官方网站公开。通过媒体解读、专家解读、图表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12场。开设局长信箱,及时答复公众咨询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完善。按照“谁制发、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官方网站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集中展示。及时更新了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发布592项行政权力事项。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发布政策文件32件,解读40次,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合法规范。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主要涉及产品技术指标、产品说明书、药品案件查处等内容,均依法按时办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加强药监局门户网站建设和栏目运行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做强做精官方微信、头条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阵地。2022年在广西药监局网站共发稿696篇,广西药监局微信公众号发稿861篇,阅读量达30.5万次,粉丝量达4万余人。广西药品监管微博发稿212篇,阅读量达78.5万次,粉丝量1万余人。广西药品监管头条号发稿176篇,累计总展现量达608.06万,总阅读量达23.6万次。“广西药品监管”抖音账号全年拍摄输出62条短视频,粉丝量达2.3万人。

(五)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健全。确定局办公室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解读”原则,建立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构建起“全面统筹、明确职责、责任落实、监督指导”的公开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考结合,促进真抓实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5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5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5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完备,公开意识有待提升,公开手段较为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公开指导监督,持续优化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助推我区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效助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自治区药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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