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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3 11:02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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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大部分,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gxzf.gov.cn/)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平台,能够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处(室)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合理的人员配备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推进,有效提升药品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提高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标准。今年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1件已报自治区法制办备案通过,1件正在司法厅备案审核之中。对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文件、制度进行清理,共清理文件、制度192件,其中涉及药品类文件、制度169件。经局务会研究,共废止4件,宣布失效22件,修订75件,继续有效68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目录在自治区局网上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公信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局拥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六类行政权力,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公示内容的范围、时间、程序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为我局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修订)》,区别机构概括、工作文件、行政执法、公示公告、专题专栏等11个信息类别,明确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落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桂政发〔2018〕53号)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系列文件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和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2019-2020“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两年建设计划。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础,以“一网通办”为核心,以“一事通办”为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加快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并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和稳定可靠运行。2019年3月以来,我局分别组织完成了自治区本级国家十大行政权力事项认领并全区公共服务事项编制、设区市县两级对国家和自治区“10+1”事项的认领、实施清单标准化、本部门专业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按照“八统一”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主要内容实施管控、政务数据“聚通用”等工作,为“一网通办”和“一事通办”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及时发布“两品一械”抽检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信息,第一时间为群众提供权威、及时、全面的“两品一械”监管信息。2019年,局网站公布8期《药品质量公告 》, 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查结果通告》,2期《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通告》,4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用药、用妆、用械安全。

  (二)强化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积极做好政策信息的解读和回应。2019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在及时上传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政策解读”栏目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文件,重要政策与相关解读同步推出,根据公众阅读习惯,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媒体传播的政策图解,提升药品监管信息温度。及时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结果,确保公众知情权。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及时消除公众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方面的认识误区,利用好局门户网站开展预防性辟谣,维护良好的药品舆论环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局门户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确保信息按时限公开。2019年自治区局发布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有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网站举办《在线访谈》8期,举办现场新闻发布会2场,在新媒体渠道发布微博 225条,发布微信410条,发布今日头条文章104条,发布抖音短视频10条,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融合的宣传方式接受媒体咨询,积极答复社会热点关注话题。同时,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在新华社、《中国医药报》、《广西日报》等中央级和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发表原创文图、音像作品50余篇(幅)条,被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转发10多篇次。

  (三)政府网站建设及内容保障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及自治区政府的要求,进行了网站的升级改版。完成了网站域名yjj.gxzf.gov.cn的申请备案、ICP备案号、网站标识码、网警备案、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等的申办或调整。合理规划新网站的栏目,集中展示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政策导向、监督检查、数据查询等内容,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加强网站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测,加强日常巡检和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与实时监控,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严格执行“日巡检、周检测、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递进式监管制度,及时在网上公开检查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申请情况。2019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33件,所有申请均来自在线平台,无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递交形式申请。

  回复情况。33件均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回复,每个申请事项通过系统逐一答复。在全部33件回复中,按程序回复6件,18.18占%;属已主动公开的3件,占9.01%;内容表述不完整,退回补正的9件,占27.27%;不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15件,占45.45%。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全年全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平台设置有待优化,门户网站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政策解读、“三公”经费公开等是公众高度关切的政务信息,同时,加大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深入推进“五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创新形式加大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不断优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优化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确保互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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