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通知》(桂编办发〔2022〕2号)规定,《广西药品监管工作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1年版)》共包括行政权力146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现将《广西药品监管工作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1年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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