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需求一览表(附件1)。
采购预算: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固定资产清查服务能力,拟投入项目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5年以上资产管理或审计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函(附件2)。
(二)报价表(附件3)。
(三)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参与报价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可以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袋密封。一经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六、材料报送要求
供应商应询价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用信封密封盖上单位公章送到指定地点。
1.报价函;
2.报价表;(任何单价、总价超过上控价均无效)
3.单位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
4.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5.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6.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自拟);
7.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自拟);
8.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评分办法
具体详见评分办法(附件4)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递交比选(询价)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 17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5852356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自治区药监局综合业务大楼1501办公室
附件
1.采购需求一览表;
2.报价函;
3.报价表;
4.评分办法。
关联文件: